时间:2024-08-28 14:09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以下几种情况,皆可申请劳动仲裁:
首先,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产生了对确认劳动关系的争议时;
其次,当确实劳动关系、履行、变更、解除以及终止劳动合同的关系出现争议时;
再次,当涉及到试用期、辞退、辞职以及离职相关的事项产生争议时;
此外,当工作时间、休息闲暇、社会保险、福利、教育培训以及劳动保护方面出现争议时;
最后,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用、经济赔偿以及赔偿金等事项产生的争议也是劳动仲裁的适用范围。
同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其他劳动争议也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来解决处理。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什么情况下视为侵占罪
在以下情形之一者可视为确立了侵占罪的成立:
首先是将代他人收受、保存的财货据为己有且不依约归还;
其次则是确知这些财货乃他人交由自身保管之物却仍坚持非法占据拒不返还者;
最后就是未经正当授权而擅自占有他人数额较大的财产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以下几种情况,皆可申请劳动仲裁:
首先,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产生了对确认劳动关系的争议时;
其次,当确实劳动关系、履行、变更、解除以及终止劳动合同的关系出现争议时;
再次,当涉及到试用期、辞退、辞职以及离职相关的事项产生争议时;
此外,当工作时间、休息闲暇、社会保险、福利、教育培训以及劳动保护方面出现争议时;
最后,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用、经济赔偿以及赔偿金等事项产生的争议也是劳动仲裁的适用范围。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上一篇:用人单位单方面调岗有法律效益吗
注册/登录获取更多内容
专业
深耕医疗行业9年精准
海量医疗行业人才便捷
求职顾问一对一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