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8-30 11:33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合法辞退怀孕员工
针对在孕期的女性劳动者,可采取以下情形解雇她们的劳动合约:
首先,如果该怀孕女性职工尚处于试用期阶段,而雇佣方能提供客观的证据证实她未能满足录用标准。
其次,如该孕母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恶劣行径。
此外,若这位孕母亲疏忽职守、舞弊徇私,给用人单位带来重大损害。
最后,如果这位孕母亲遭到法律的严厉追责。
另外,若这位孕母亲同时与其他公司建立劳务关系,对本公司完成其所要执行的任务产生严重阻碍,或者在受雇方提出警告后仍未加以改正的话。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什么情况下视为侵占罪
在以下情形之一者可视为确立了侵占罪的成立:
首先是将代他人收受、保存的财货据为己有且不依约归还;
其次则是确知这些财货乃他人交由自身保管之物却仍坚持非法占据拒不返还者;
最后就是未经正当授权而擅自占有他人数额较大的财产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针对在孕期的女性劳动者,可采取以下情形解雇她们的劳动合约:
首先,如果该怀孕女性职工尚处于试用期阶段,而雇佣方能提供客观的证据证实她未能满足录用标准。
其次,如该孕母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恶劣行径。
此外,若这位孕母亲疏忽职守、舞弊徇私,给用人单位带来重大损害。
最后,如果这位孕母亲遭到法律的严厉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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