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9-14 09:21
一、用人单位如何解除合同
与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有法定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用人单位如何解除劳动合同
若您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境中出现,那么敬请注意,所在企业有权决定是否终止与您的劳务合同:
首先,如果在试用期内,您的表现未能达到招聘方设立的入职标准,其次,若是严重违犯了公司的制度规程;
再次,严重失职或玩忽职守,导致公司遭受重大损失或危害;
再者,若是您在履行当前合约的过程中,同时与他企展开劳动合作,从而对本企业的工作任务成就带来严重影响,或是经公司提出,仍然坚持不予整改;
此外,若是您"通过'欺诈、威胁或威逼等方式,或采用逐步引导、利用他人的脆弱心理等手段,让对方违背其真正的意志,签订或修改劳动合同,由此造成劳动合同无效";
最后,若您已被依法认定为触犯刑法的行为。
愿以上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感谢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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