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排武汉残疾人就业人数超过比例的,可以申请残疾人就业奖励。那么具体怎么申请呢?接下来随新社通app小编一起了解具体详情吧。
办理对象
安排具有本市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在《劳动法》所规定的就业年龄段的残疾人就业,且符合安残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团体、企业等用人单位。
申请材料
1、申报奖励资金的书面申请;
2、残疾人职工的招聘备案花名册原件及复印件,残疾人证复印件;
3、与残疾人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残疾人职工本年度各月的工资发放表;
5、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单位需提供市社会福利生产管理办公室出具的《武汉市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单位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认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6、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单位需提供《武汉市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表》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程序
1、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单位
(1)用人单位按管理隶属关系分别向市、区社会福利生产管理办公室报送奖励资金申报材料;
(2)市、区社会福利生产管理办公室在《申报审批表》上签署意见,报市、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
(3)市、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签署意见报市残联审批;
(4)经批准,由市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向用人单位拨付奖励资金。
2、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单位
(1)用人单位到所在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奖励资金;
(2)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在《申报审批表》上签署意见,报市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
(3)市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复核后报市残联审批;
(4)经批准,由市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向用人单位拨付奖励资金。
收费依据和标准:免费
承诺期限:按申报时间集中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