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9-02 12:14
一、公司一直不开离职证明
可向劳动监察机构申诉、控告。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二、公司一直不签入职协议
对于没有在雇佣期间签署劳动合同的情况,应对其进行如下具体分析与相应措施的执行:
1、如果自雇佣之日算起,过了一个月但仍然未能及时签署该合同的话,那么公司就有必要采取行动,确保尽早完成这份手续;此时,即使过了一个月再补签,也无需对此背负双倍工资损害赔偿的责任。
然而,若此事实系由劳动者故意造成的,公司有权以书面方式通知劳动者解除现有劳动关系,并按时支付他们应得的工资款项,且无需承担额外的经济补偿金责任。
2、自用工之日起若已超过一个月,但是不足一年仍然未能签订劳动合同的话,公司仍需对此事采取补救措施;在此过程中,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到补签书面劳动合同时的前一天之间,都需要向每位员工支付双倍工资作为补偿;如果是劳动者故意不愿意签署的,公司仍须依法支付双倍工资给他们,并同时以书面形式告知他们劳动关系已经结束,以及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事宜。
3、雇佣开始时已超过一年仍旧未能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公司需支付从雇佣之日的第一天算起之后的每一个月的双倍工资;
最后,必须在雇佣之日满一年后的同一天正式签署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公司在应该签署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却未能做到这一点的话,则自雇佣之日满一年的那一天起,需要每月向劳动者支付相同数额的双倍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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