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8-15 12:24
一、公司要求员工每天上4小时班不算全天怎么办
每日仅从事单一工作且久无休憩之际,这显然是违反了法律规定的。依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条款,用人单位务必确保每位员工每周能享受至少一天的休息日,若因特殊原因需要值班或加班,则需为员工支付相应的加班费用。此外,从理论层面来看,每日的加班时间应控制在1小时以内,如遇特殊情况,最多也不应超过3小时。同时,还须遵循每月加班总时长不得超过36小时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二十二条
企业、事业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定,有下列侵犯职工劳动权益情形,工会应当代表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交涉,要求企业、事业单位采取措施予以改正;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予以研究处理,并向工会作出答复;
企业、事业单位拒不改正的,工会可以请求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作出处理:
(一)克扣职工工资的;
(二)不提供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的;
(三)随意延长劳动时间的;
(四)侵犯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权益的;
(五)其他严重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十八条
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
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二、公司要求员工自愿放弃社保发生工伤怎么办
若劳动者在签署自愿放弃购买社会保险书面协议之后不幸出现工伤事故,责任将由雇佣方全权承担,雇主应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向受伤害者进行补偿;
然而,倘若雇主能够尽速弥补其未足额缴纳工伤保险的失误并上交所欠款项及相应滞纳金,则雇主与工伤保险基金会就最新产生的相关费用共同分担支出。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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