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4-21 11:17
一、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标准有哪些样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标准如下: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需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需注意,具体补偿还需结合实际解除情形及证据等综合判定。
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的支付条件有哪些
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的条件如下:
1.协商解除:用人单位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被迫解除:用人单位存在未按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未及时足额支付报酬、未依法缴纳社保等违法情形,劳动者解除合同。
3.非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岗仍不能胜任;劳动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未能就变更达成协议,用人单位解除合同。
4.经济性裁员:企业依照破产法重整、生产经营严重困难等情况进行裁员。
5.合同期满终止: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条件续订,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终止。
三、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争议如何走法律程序
当出现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争议时,可按以下法律程序处理:
首先是协商,劳动者可与用人单位自行沟通,尝试就经济补偿达成一致。
若协商不成,可进行调解。当事人可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等申请调解。
调解不成,进入仲裁阶段。劳动者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仲裁委受理后会开庭审理并作出裁决。
若对仲裁裁决不服,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劳动者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进行审理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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