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0-06 13:09
一、在公司干了十年主动辞职有赔偿吗
通常情况下,在企业中服务达十年之久而主动提出离职请求的员工并不会受到任何形式的补偿。
然而,假如该企业未能依照其与雇员签署的劳动合同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切实提供完备的劳动保护措施以及良好的劳动环境;亦或延迟发放劳动工资且未能保证金额足够;或者在社会保险费用方面未严格遵循法规进行缴纳等等这些违法行为导致您被动地离开公司,那么您将有权利要求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二、在公司干了八年,辞工有补偿吗
劳动者在同一公司连续工作满八年后,如遇任何一方即雇主或员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均可依据法律规定获得相应于八个月薪酬的经济赔偿。
具体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雇主的内部规章制度违反了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直接损害到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未能依照劳动合同约定为劳动者提供充分的劳动安全保障或者必要的劳动环境条件;
以及未依循法律规定为劳动者缴纳适当的社会保险费用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三、在公司干了四年辞工有补偿吗
一般而言,若为您本人主动离职之举,且贵司并无违反法律规定的过失行为,则您可能无法获取经济性补偿。
然而,倘若贵司未能依照劳动合同所约定的内容,为您提供充分的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亦或是未能按时足额地支付您的劳动报酬,甚至是未能依法为您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等违法行为,那么您便可依据此种理由解除与贵司之间的劳动关系,进而有望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
关于经济补偿方面的计算方式,即根据您在本单位工作的实际年限,每满一年即可获得一个月工资的标准赔偿。
以您工作四年来计算,通常情况下,您将能够获得四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而所谓的“月工资”,实际上是指您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之前的十二个月内的平均工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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