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员工在中国就业需要缴纳社会保险吗?接下来随新社通app小编一起了解具体详情吧。
外籍员工在中国就业需要缴纳社会保险,但如果符合一定条件,可以不用缴纳。
第一、根据《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6号)第三条规定,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或者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依法招用的外国人,应当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与境外雇主订立雇用合同后,被派遣到在中国境内注册或者登记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以下称境内工作单位)工作的外国人,应当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由境内工作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二,如果外籍员工在其本国已经缴纳社会保险,在中国继续缴纳,会出现双重缴费的情形,所以我国与一些国家签订了双边或多边协议,在满足一定条件时可以免除缴纳社保。根据《关于做好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1]113号)第二条规定,具有与我国签订社会保险缴费双边或多边协议(或协定)国家国籍的就业人员,在其依法获得在我国境内就业证件3个月内提供协议国出具参保证明的,应按协议规定免除其规定险种在规定期限内的缴费义务。对于依法获得在我国境内就业证件3个月后不能提供协议国出具的参保证明的,应按规定征收社会保险费并收取相应的滞纳金。”也就是说,对于在其他国家已经缴纳社保的外籍员工,只要提供了相应的参保证明就可以在我国免除缴纳相应社保费用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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