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9-05 16:45
一、农民工怎么领取失业保险
办理失业保险的手续是:
在单位为职工办理了失业保险停保手续的当月,到核发部门为失业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为符合申领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办理《通知书》;
为不符合申领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办理《告知书》;
领取《通知书》和《告知书》后,单位经办人须办理签收手续。
还要为农民合同工代办—次性生活补助金的有关手续。
农民合同工单位参加失业保险,并连续缴费满一年,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60日内,凭社会经办机构规定的证件和资料,到原单位所在地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一次性生活补助的申领手续。
逾期不再受理,未申领待遇的缴费年限在新就业后合并计算。
—次性生活补助金的标准为:
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按其失业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缴费工资的12%发给;
以后每多缴纳一个月的失业保险费加发1%。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二、农民工怎么讨薪
当广大农民工朋友们在追索应得工资之时,若是向设有工会的用人单位寻求帮助,那么您可以首先向该工会组织汇报您所遭遇的具体困扰,之后工会将协助您与用人单位展开正式的交涉沟通。
若不幸所在单位暂未建立工会组织,那么您亦可直接向用人单位提出协商解决问题的请求。
当然,被拖欠薪资的同仁们亦可形成合力,向用人单位提出进行集体协商的诉求,此举将能够对单位施加一定程度的压力。
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如若克扣或刻意拖欠奴役工人朋友们的工资收入,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成其按时支付您应得的工资报酬和经济补偿,同时还有权责令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以弥补您所蒙受的损失。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办理失业保险的手续是:
在单位为职工办理了失业保险停保手续的当月,到核发部门为失业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为符合申领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办理《通知书》;
为不符合申领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办理《告知书》;
领取《通知书》和《告知书》后,单位经办人须办理签收手续。
还要为农民合同工代办—次性生活补助金的有关手续。
农民合同工单位参加失业保险,并连续缴费满一年,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60日内,凭社会经办机构规定的证件和资料,到原单位所在地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一次性生活补助的申领手续。
逾期不再受理,未申领待遇的缴费年限在新就业后合并计算。
—次性生活补助金的标准为:
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按其失业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缴费工资的12%发给;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上一篇:社保停交的情况下多久失效
下一篇:如何办理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
注册/登录获取更多内容
专业
深耕医疗行业9年精准
海量医疗行业人才便捷
求职顾问一对一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