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职位数量: 7
招聘人数: 9
学历要求: 本科及以上
报名结束
截止日期: 2024-08-02
工作地点: 广州等
公告详情
华南师范大学始建于1933年,是一所学科门类齐全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广东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学校、广东省高水平重点建设大学、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预聘制,是学校一种创新的人员聘用方式,不纳入国家事业编制系列,是事业编制人员聘用的补充。为满足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海内外招聘预聘制专业技术人员,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人员。各岗位具体要求见附件1。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9人(其中主系列专业技术岗3人,辅系列专业技术岗6人)。报考人员可通过华南师范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http://rsc.scnu.edu.cn/)查阅具体的岗位需求(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以及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待遇
(一)聘用人员纳入学校预聘制人员管理,为非事业编制,实行合同管理。
(二)原则上聘用人员入校首次岗位聘用按所获学历学位对应聘岗,即具有博士学位的聘专业技术十级岗,具有硕士学位的聘专业技术十一级岗,具有本科学历并有学士学位的聘专业技术十二级岗。对已经取得专业技术职称的应聘人员,可根据我校相关岗位聘用办法和条件,对其业绩成果等进行评议,确定其最终聘用岗位。获聘人员入职后,可按学校有关规定申请岗位晋升。
(三)工资薪金项目、标准根据所聘岗位类别及等级参照学校事业编制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四)依法参加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和缴存住房公积金,享受相应待遇。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参照学校事业编制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六)按规定享受学校每年组织的教职工体检待遇。
(七)聘期内子女可按规定报读附属幼儿园和小学。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报名方式:请下载附件,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并于报名时间内在报名系统(https://zp.scnu.edu.cn/#/job)报名,请【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
(二)资格初审
学校各二级单位成立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者,可进入考核环节;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提供报名材料不齐者,资格初审不通过。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在各二级单位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期三天。如应聘人员对名单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电子邮件方式向二级单位提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的,视同无异议。
(三)考核
教学科研岗一般采取综合评议和综合考核、教学辅助岗一般采取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考核(面试)的形式进行考核。具体考核方式见附件1。
学校相关招聘单位按照要求成立考核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确定资格复核人员名单,考核相关事宜在其官方网站发布。
(四)资格复核
人力资源处进行资格复核,资格复核不通过的人员不列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五)体检、考察
通过资格复核的人员,由各二级单位组织体检和考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人员不列入公示名单。
(六)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华南师范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七)报到
人力资源处为公示无异议人员开具入职通知,拟聘用人员原则上应在接到通知后3个月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有关说明
(一)应聘人员须同时符合本公告所设置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并确保提交的资料真实、有效、完整。每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二)本公告中年龄计算和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
(三)本公告所提及的“以上”均包含本数,如“硕士以上”即指包含硕士。
(四)岗位需求表中对相关工作经历有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交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和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五)社会人员报名时需提交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其中港澳学习、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学位(历)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中英文版成绩单。
(六)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或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需学校或学院出具专业课程成绩单)。
(七)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八)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各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在同单位、同岗位的应聘人员中等额递补,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九)应聘人员应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十)《华南师范大学预聘制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可登陆华南师范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http://rsc.scnu.edu.cn)查阅。
(十一)本公告由华南师范大学人力资源处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各二级单位联系方式请查阅附件1。
监督投诉电话:020-85211236
广州校区石牌校园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5号
广州校区大学城校园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378号
佛山校区南海校园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南海软件科技园旁
汕尾校区滨海校园地址:汕尾市城区马宫街道香江大道西55号
附件:1.华南师范大学2024年预聘制人员岗位需求表(第三批)
2.华南师范大学2024年招聘预聘制人员(第三批)报考指南
3.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华南师范大学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rsc.scnu.edu.cn/a/20240717/9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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