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职位数量: 22
招聘人数: 24
学历要求: 本科及以上
报名结束
截止日期: 2024-06-24
工作地点: 清远
公告详情
因业务发展需要,广东省妇幼保健院清远院区(清远市清新区中医院)2024年向社会公开招聘24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医院简介
清远市清新区中医院成立于2003年5月,与清新县人民医院(清新县妇幼保健院)合署办公,一套人马三块牌子。为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推动区妇幼保健院、区中医院尽快形成服务能力,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于2020年5月与广东省妇幼保健院签订合作协议,将新建的清新区妇幼保健院、中医院交由省妇幼保健院全托管,实行一体化管理,共建广东省妇幼保健院清远院区。
广东省妇幼保健院清远院区位于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春安路1、3号,西邻汕湛高速、北邻许广(清连段)高速、南靠清远滨江河。院区总占地面积88.34亩,建筑面积76000平方米;规划总床位数为1000床,首期床位数为500床,其中:妇幼保健院为300床、中医院为200床;广东省妇幼保健院清远院区在业务管理上与越秀院区、番禺院区、天河院区等实行同质化管理。清远院区于2022年6月28日正式开业,目前开设妇科、产科、儿科、中医科等18个科室,开放儿科、新生儿科、妇科、产科、乳腺科、小儿外科住院服务,开设检验科等6个医技辅助科室,24小时儿科、妇产科急诊等。
清远院区场地开阔,环境优美,业务用房充足,同时配有双板DR、X线造影机、乳腺DR、64排CT、3.0TMR等一系列数字化设备,为清远乃至整个粤北地区群众提供省级医疗技术服务。广东省妇幼保健院对清远院区实施“医、教、研、管”全方位的支持提升。清远院区以省妇幼优质的资源平台为依托,融入省妇幼三甲医院管理体系,加快建设管理科学、技术过硬、运行高效的现代化医院。
二、招聘岗位、人数
招聘22个岗位,人数24名(详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初级及以上职称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报考人员需符合《清远市清新区中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上面要求的所有相关条件,并须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清新区医疗卫生单位的在编人员。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清远市清新区中医院事业单位公益二类编制人员。按招聘单位空缺岗位进行聘用及兑现相应岗位工资待遇。符合《广东省妇幼保健院清远院区(清远市清新区妇幼保健院、清远市清新区中医院)高层次、紧缺人才管理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的高层次、紧缺人才范畴者,按程序申报认定后享受相关待遇。
五、报考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报考人员请于2024年6月11日08:00时至6月24日17:00时登录“广东省妇幼保健院清远院区(清远市清新区中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系统”报名(网址:www.sydwzk.cn/qyqxqzyyzp2024),用本人身份证号码进行注册,在注册前应仔细阅读公告,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注册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
(二)填报岗位
1.报考人员注册个人信息后,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2.网上报名期间,报名系统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初步审核。报考人员须诚实守信,网上报名填写后即视报考人员已承诺所填信息真实无误。
3.根据具体岗位要求上传附件证明,含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上传《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等扫描电子版。
(三)报名要求
1.本招聘方案涉及有关时间要求(年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等)的时间计算截至报名首日。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2.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还须在资格审核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
3.报名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原则上按《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该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高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人员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六、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和“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其中:
岗位代码:001、002、003、004、005、006采取直接面试方式。
岗位代码:007、008、009、010、011、012、013、014、015、016、017、018、019、020、021、022采取“笔试+面试”方式。
(一)笔试
笔试工作严格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进行。
1.打印笔试准考证:报考“笔试+面试”岗位的考生,报名成功后,请考生于2024年7月1日9:00至2024年7月4日9:00,登陆“广东省妇幼保健院清远院区(清远市清新区中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系统”(网址:www.sydwzk.cn/qyqxqzyyzp2024)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是参加笔试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2.笔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为医疗卫生专业综合知识。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笔试题目委托有资质的考试命题机构出题;阅卷工作由考试命题机构按照统一标准统一阅卷。
4.笔试要求: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参加笔试,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
(二)面试与资格审查
面试工作严格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进行。
1.确定面试对象:岗位代码为001、002、003、004、005、006的岗位面试人选根据符合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直接确定为面试对象。岗位代码为007、008、009、010、011、012、013、014、015、016、017、018、019、020、021、022的岗位面试人选根据符合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岗位数与面试人数按1:3的比例计算,不足1:3比例的则按实际人数面试。
2.面试资格审核:面试资格审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直接面试的报考人员和通过笔试确定为面试对象的报考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核,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
通过笔试确定为面试对象的报考人员如现场资格审核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人选。递补人选须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未按时进行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4.面试内容:为医学综合知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面试题目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出题。
5.面试要求: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参加面试,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1.笔试和面试都采用百分制计算,满分为10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线均为60分,笔试成绩不达60分的不予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成绩不达60分的不予聘用。
2.采取“笔试+面试”方式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采取直接面试方式的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3.参加“笔试+面试”的报考人员,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
4.参加直接面试的报考人员,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成绩相同,按面试主评委的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的评分仍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
七、体检、考察
(一)组织体检
体检在清远市清新区卫生健康局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另行通知。体检人选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根据《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考察将重点审核考察对象的档案,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持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证书报名者,考察时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人事信息栏目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或公示期满后发现拟聘用人员存在不符合聘用条件情形的,不予聘用。
九、聘用
(一)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自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清远市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办理拟聘用人员备案手续。
(二)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准备好个人材料,配合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因个人档案缺失或劳动关系纠纷等原因,无法如期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的,视同放弃聘用资格。
(三)聘用后与清远市清新区中医院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6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期间,因个人原因违约解除人事关系的,需承担违约责任;责任条款由聘用单位与个人在聘用合同中约定。
(四)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办法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十、其他
(一)招聘工作的各环节情况如笔试成绩、面试资格审核、面试成绩、体检安排等将在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人事信息栏目上进行公示,清远市清新区中医院不再另行通知(需要依次递补人选时才会用电话通知)。报考人员可在网上查阅或与清远市清新区中医院联系,以便及时了解招聘工作的进展情况。报考人员在报名表所填写的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其参加面试、体检、聘用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入场。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或体检。
(三)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本公告由清远市清新区中医院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63-5899391。
(六)招聘工作由清远市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清远市清新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指导和监督,联系电话:0763-5810078(区人社局)、0763-5819923(区卫生健康局)。
(七)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008228076。
附件1:清远市清新区中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清远市清新区中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
清远市清新区中医院
2024年6月4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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