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职位数量: 4
招聘人数: 若干
学历要求: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报名结束
截止日期: 2024-06-04
工作地点: 泉州
公告详情
为满足我县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求,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赴高校(福建医科大学)专项公开招聘编制内卫生类专业技术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要求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65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2024年安溪县公立医院赴高校(福建医科大学)专项公开招聘编制内卫生类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招考岗位学历学位条件均为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在1983年5月至2006年5月期间出生)。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严重违纪违规等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④现役军人;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⑥安溪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⑦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服务不满5年,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不是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具体条件及要求
1.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报考人员聘用后须在招聘单位服务满相应年限后方可申请流动,考生在服务期内需取得相关执业资格,服务期满时仍未取得的予以解聘。服务期内可由单位选派参加进修培训、
2.学历(学位)证书的取得截止时间为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人事厅、发改委《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人员,由省教育厅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此类报考人员的“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须在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毕业生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信息查询平台(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可进行查验。
3.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岗位,所学专业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4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已发布在泉州人社网、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请自行下载查阅)中“××类”所列专业的人员准予报考;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人员准予报考。所需专业与所学专业应该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学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报考人员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载明的专业为准。报考人员的专业、学历和学位条件三者之间需一致。
4.报考人员研究生专业(研究)方向由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所持学历学位证书、研究生专业方向证明及研究生期间主要课程、研究生期间临床实践岗位、研究生毕业论文选题方向、导师专业等实际情况予以认定。
5.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证书取得的截止时间和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
三、报名办法及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成功后不得改报,报考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岗位。
(一)报名时间及程序
1.报名时间: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http://220.160.53.33:8903/home)进行注册、提交资料、上传照片。每个报考人员成功报考1个岗位后,不得改报其它职位,报名系统将于
3.资格初审时间:
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有异议的,应在资格初审时间段内通过报名系统进行申诉,因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而错过申诉或改报机会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联系方式(包括移动电话、家庭电话、邮箱、地址等)等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因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拟进入面试、体检、考察阶段,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办理聘用手续时,组织人事部门还将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再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组织人事部门再复核为准。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恶意报考的,一经核实,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计入诚信档案、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等处理。
2.报考人员必须如实、完整地填写报名系统所要求填写的各项信息,对于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报名信息填报要求详见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有关说明,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报名网站有关说明填报相关信息。
四、考试办法
招聘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经现场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者方可参加面试。每个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1:3的原则上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情况特殊的,由安溪县卫健局商安溪县人社局研究后报泉州市人社局同意后方可开考。
(一)现场资格复审
1.报考人员应在面试前带齐相关材料,面试前将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书面原件材料审核。资格审核主要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报考条件,并通过查验有关证书、文件资料和本人身份证件等方式,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现场资格复审所需材料(需原件审核,复印件提交)
①非2024年毕业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的查询认证结果《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2024年安溪县公立医院赴高校(福建医科大学)专项公开招聘编制内卫生类专业技术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表》(附件2,打印签名)、学校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岗位要求其他资格证书。
②2024年毕业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就业推荐表及成绩单、《2024年安溪县公立医院赴高校(福建医科大学)专项公开招聘编制内卫生类专业技术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表》(附件2,打印签名)、学校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岗位要求其他资格证书。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福州(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与岗位专业要求相应的医学基础知识及能力素质。
面试由报考人员根据规定的面试题进行表述,思考和回答问题时间总共10分钟,可以缩短,不得延长。考生进入考场后,使用普通话答题,不得向考官及工作人员透露有关个人身份的任何信息,违者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面试评委由7人及以上人员组成,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取算术平均分数(保留两位小数)的方法确定考生面试分数。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面试成绩在安溪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jax.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五、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
(一)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招聘计划数,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的,由安溪县卫健局商安溪县人社局研究决定体检对象的确定方式后另行通知。
体检对象属于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最迟应于体检前向安溪县卫生健康局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材料(包括同意报考证明或同意辞职证明或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
2.体检标准。本次招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的要求执行(岗位对身体条件另有要求的,还须符合相应项目规定的标准)。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3、体检组织及要求。体检由安溪县人社局和安溪县卫健局组织到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医院进行集中体检。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包括体检当日未按要求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中的),视同放弃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不符合体检合格标准的部分项目,一般安排当日复检或当场复检,要求当日复检或当场复检的项目在体检时告知。
体检结果由安溪县人社局通知。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个工作日内提交复检申请,由安溪县人社局另行指定医院(不低于原体检医疗机构级别)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复检时不得告知复检项目。自行到其它医疗机构体检的一律无效。
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二)考察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1:1比例对考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包括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个人档案进行审核。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考察相关材料。报考人员未配合招聘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察工作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及聘用资格。
(三)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安溪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jax.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实行合同管理。
六、其他事项
(一)为严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纪律,规范招聘工作秩序,对报考人员虽不构成违纪违规,但无正当理由故意浪费考试资源的不诚信行为,记入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
具有以下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3年:(1)通过资格复核并入围体检后无故弃权的、或已确认参加面试却在面试当天临时弃考的;(2)进入考察、拟聘用公示等环节后弃权的。
被核准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非因不可抗力因素逾期不报到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记入诚信档案5年。
(二)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察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三)报考人员在资格复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在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报考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次数原则上不超过两次)。
(四)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信息将通过安溪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及时查询,了解最新考试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如有招聘岗位有关信息、招聘进展情况及招聘工作政策等相关问题咨询,请与安溪县人社局和安溪县卫健局联系,咨询电话:0595-23260317、68791326。
(五)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执行。本次考试回避规定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规定执行。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95-68791328。
(六)报考人员应完整、仔细阅读本公告后方可报名。因未完整、仔细阅读本公告相关规定而影响应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招聘主管部门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人员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以免上当受骗。
(七)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安溪县卫生健康局、安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
附件1:2024年安溪县公立医院赴高校(福建医科大学)专项公开招聘编制内卫生类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2024年安溪县公立医院赴高校(福建医科大学)专项公开招聘编制内卫生类专业技术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表.docx
安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安溪县卫生健康局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fjax.gov.cn/zwgk/zfxxgkzl/bmzfxxgk/rlzyhshbzj/zfxxgkml/202405/t20240524_304071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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