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职位数量: 3
招聘人数: 若干
学历要求: 大专及以上
报名结束
截止日期: 2023-06-30
工作地点: 通辽
公告详情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关于稳就业保就业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工作,促进其稳定就业,根据通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通人社办发【2020】97号)《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办法>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通人社办发【2020】86号)《关于印发<2021年通辽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通人社办发【2021】46号)文件精神,经旗委、旗政府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情况如下:
一、 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实施原则。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人数共计30名。
库伦旗2023年第一批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计划表
岗位表(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三、招聘待遇
1.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限为三年,劳动合同一年一签,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2.工资待遇为岗位补贴1850元/月,按规定为公益性岗位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由用人单位先行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后从就业补助资金中补贴给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依法依规为公益性岗位人员参加工伤保险,资金从用人单位经费列支。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公益性岗位的安置对象是被旗就业部门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在城镇常住人员中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愿望并已进行失业登记的下列6类人员。(1)大龄失业人员。指在常住地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且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满50周岁及以上失业人员。(2)残疾人员。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3)零就业家庭成员。指同一家庭户口内有2名及2名以上共同生活成员,并且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的家庭成员均进行失业登记,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城镇居民家庭人员。(4)失地农牧民。指依法被旗县级以上政府实施统一征地后,完全失去原承包耕地或草场,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满50周岁及以上的农牧民。正在享受的征地补偿月标准高于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人员不在此类人员范围。(5)长期失业人员。指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且连续失业登记1年以上女满35周岁、男满45周岁的失业人员;(6)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指离校2年及以上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主要指从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的学生)。2.就业困难认定程序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6类人员,截止到报名前需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可向常住地的社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未设立社区的向苏木乡镇(街道)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提交申请,填写《内蒙古自治区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审批表》,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或《就业创业证》)(非本地户籍人员需提供居住证明),同时,按照范围和认定标准,不同类别人员还需分别提供以下要件:(1)残疾人员提供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2)失地农牧民需提供土地征用相关证明材料;(3)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等证明材料。(4)长期失业人员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3.下列人员不得报名:(1)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读专、本科生、研究生;(2)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人员;(4)名下注册过或正在注册营业执照的人员、在其他人名下营业执照中担任职务。(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4.公益性岗位人员在岗期间不得自主创业及灵活就业,各用人单位承担监督管理责任,如监管不到位,由用人单位承担相应责任。5.报名人员要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有隐瞒事实,弄虚作假,产生不良后果的追究当事人的相应责任。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库伦旗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用人单位面试、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一切事宜均在“库伦旗就业创业”微信公众号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一)报名须本人到报名地点按岗位进行现场报名。1.报名时间:2023年6月26日—6月30日(节假日除外)。2.报名地点:库伦旗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五楼西侧公益性岗位报名处咨询电话:0475-47775933.报名提供材料:(1)报考人员下载填写《报名登记表》1份(见附件)。(2)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2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3)《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4)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政治面貌、宗教信仰、遵纪守法、主要社会关系及就业困难等情况。(三)用人单位面试面试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各用人单位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全面了解报名人员的工作能力、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章守纪、自律意识等情况,面试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将面试结果上报旗就业服务中心。(四)公示与聘用1.根据面试成绩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库伦旗就业创业”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用人单位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有关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年度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将聘用人员情况上报旗就业服务中心备案。劳动合同的变更、终止、解除由用人单位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并及时上报旗就业服务中心备案。
六、纪律监督
1.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涉及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正性的,应当提出回避。2.按照“谁审查、谁负责”原则,对因资格审查不严格而发生问题的,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3.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七、其他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库伦旗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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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kulun.gov.cn/klq/jycy/2023-06/26/content_237c24b727e940e28226dd8f3f50d7ca.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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