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职位数量: --
招聘人数: --
学历要求: --
报名结束
截止日期: 2023-04-30
工作地点: --
公告详情
为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经医院领导班子研究,并报海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批同意,现面向社会招聘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招聘工作事项予以公告。
一、医院基本情况
海口市人民医院是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和康复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为海南省北部区域医疗中心,1997年被卫生部评为三级甲等医院,2003年成为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附属海口医院,2020年成为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海口临床学院。
医院占地面积约230亩,业务用房总面积22万多平方米,设备总值9亿多元人民币,总资产约30亿元人民币。编制床位1700张,实际开放床位1868张。有42个临床专科、10个医技科室和7个综合门诊部。年住院病人5.4万人次、门急诊病人129万人次。医院现有职工3162人,卫技人员占87.8%,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558名、中级专业技术人员1439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6人,海南省优秀专家15人,海南省领军人才11人,海南省拔尖人才56人。为中南大学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培养点,有博士生导师9人、硕士生导师22人,2007年起纳入教育部统招计划面向全国招收研究生。
医院有国家临床重点专科3个,院士团队创新中心3个,海南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1个,海南省工程研究中心2个,海南省医学重点学科2个,海南省I级临床重点专科10个。
医院秉承“济世百姓、健康万家”的宗旨和“厚德、同心、敬业、求精”的院训,怀着“成为富有人文关怀,追求品质与安全的百姓放心医院”的愿景,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持续改善医疗服务质量,用心关爱广大患者健康,努力打造人民群众放心医院,不断向国际标准化大型综合性研究型医院的目标迈进。
二、招聘人数、岗位及薪酬待遇
我院本次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29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附件2)。被聘用人才与我院签订合同后上岗并享受相应岗位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全球。
(二)资格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条件(详见附件1和附件2);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落实“两个同等对待”:
(1)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2)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6.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
(1)招聘学科带头人:2023年4月17日9:00—2023年12月30日17:00。
(2)招聘其他岗位:2023年4月17日9:00至4月30日17:0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3.报名网址:
http://hnrczpw.pzhl.net/index.php/exam/?EXAMID=5115
4.报名要求:每个应聘人员只允许选报1个岗位,以JPG图片形式上传以下材料(以JPG图片格式,大小不超过2MB):
(1)报名人员需完整填写《海口市人民医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自行下载打印后本人手写签名并上传,见附件3);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3)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4)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https://www.chsi.com.cn/xlcx/bgcx.jsp)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
(5)岗位要求的相应职称证、资格证及执业证(高级职称人员已在人社部网站备案者,请登陆(http://www.12333.gov.cn/cas/)注册个人用户,截图并打印职称评审信息);
(6)完成住培证明或合格证书(成绩单);
(7)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附件4)
(8)近期彩色一寸免冠照片1张;
(9)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10)本年度参加资格或住培结业考试者,成绩未公布前可先行报名,但需提相关佐证材料,且在拟聘用前提供合格成绩单或证书。
5.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所填内容及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报名材料不退还。
(2)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及时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可按审查意见要求,修改报名信息,补充材料后,重新提交审查。①学科带头人:报名系统将于2023年12月30日17:00准时关闭,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相关证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考试资格。②其他岗位:报名系统将于2023年4月30日17:00准时关闭,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相关证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考试资格。
(二)资格审查
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报考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报考证件必须真实完整,招聘过程中,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考试和考核
1.招聘高级职称或博士岗位的采取现场考核的方式。包括面试考核、讲课能力考核、查房能力考核、操作(或读片)能力考核等(具体考核方式待定)。
2.招聘其他岗位采取考试方式。
(1)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结束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才有资格参加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按照60%、40%的比重计入综合成绩,依据“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①笔试方式:采取闭卷的形式。
②笔试内容:以岗位专业知识为主兼公共基础知识。
③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④注意事项: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
⑤成绩公布:笔试成绩通过海口市人民医院网站公布。
2)面试
①面试方式:采取非结构化面试方式。
②面试内容:主要考察考生的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专业知识、综合素质等。
③面试时间及地点:以网站公告通知为准。
④成绩公布:考试和考核成绩通过海口市人民医院网站公布。
(四)体检
根据考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岗位1:1
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申请复检,以复查结论为准。应聘人员经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岗位名额,按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考试(或考核)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体检人选及结果在海口市人民医院网站公布。
(五)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经院党委会议讨论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通过海口市人民医院网站公示。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
(六)聘用
公示期满后,拟聘用人员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按规定办理聘任手续。被聘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五、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招聘工作方案,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考试试题、考察情况和领导小组讨论情况;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予以清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或纪律处分。
六、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须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违反招聘规定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刻取消聘用资格。
(二)报考人员须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工具不畅造成无法联系到本人的,责任自负。
(三)本方案由海口市人民医院人力资源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翁老师、邓老师
联系电话:0898-66189620、66189617
技术支持电话:0898-66755323、66502026(节假日休息)
本单位纪检监督电话:0898-66189509
相关附件
附件1:海口市人民医院2023年招聘学科带头人需求信息表.xlsx
附件2:海口市人民医院2023年招聘专业技术人员需求信息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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