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失业补助金和失业金能一起领吗?失业金申领条件是什么?如何计算的?随新社通小编来了解一下。
福州失业补助金和失业金能一起领吗?
福州失业补助金和失业金不能一起领。
失业后,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不符合条件的,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失业保险金领取期满仍处于失业状态的,也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
失业补助金申领条件
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在福州市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以及最后参保地为福州的失业保险参保人员在此期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且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可申领失业补助金;
失业保险参保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在此期间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可申领临时生活补助。未按法定履行参保缴费义务的不享受以上待遇。
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符合失业登记条件,并有求职要求的。
附最新调整消息: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从2023年1月1日起统一调整至最低工资标准的90%。现将有关事项如下:
一、调整后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764元/月(1960元/月*90%)。
二、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费沿用之前标准,按最低工资标准的60%发放,即1176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