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岗位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时间计算截止公告发布之日);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及专业要求[研究生专业参考《教育部专业目录(研究生)》、本科专业参考《教育部专业目录(本科)》、专科专业参考《高等职业教育专科新旧专业对照表》];
6.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委培、定向及其他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8.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