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其他要求
岗位职责
任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2.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留学归国人员须已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所学专业按国内相近专业认定。
4.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有关规定,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
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上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选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5.户籍不限。
二、报名要求及说明
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2024年金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及条件(第二批)》(附件1)。
其他要求:
1.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有关岗位专业条件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参考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审查认定。
2.医师岗位要求医师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与招聘岗位相适应。
3.年龄、工作经历时间计算统一截止到2024年10月31日止。
35周岁以下(1988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1978
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4.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5.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复审、考察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将取消报考资格。
6.按照岗位设置政策规定,对具有相应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进入单位后应根据单位岗位情况进行聘任。
7.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其他说明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金华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细则(试行)》规定,结合事业人员队伍建设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金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9名(其中金华市中心医院医疗集团(医学中心)、金华市中医医院、金华市第二医院、金华市第五医院工作人员身份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其他工作人员身份为事业编制)
公招热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