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7.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5月至2006年5月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4年5月至2006年5月期间出生);
8.承诺在红河县工作服务期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所需的相关材料扫描成PDF或JPG格式,发送电子邮箱,邮件标题固定格式为:“岗位代码+姓名+手机号码”。未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或材料格式不符合要求的,均视为报名无效,到报名截止日期未完成以上报名步骤和提供相应材料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