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较强的吃苦和奉献精神,自愿到乡镇(农村)基层工作。
(二)年龄30周岁以下,即1994年5月(含)以后出生。
(三)符合招募公告中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户籍、职业(执业)资格等条件。
(四)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报考人员须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人事关系(个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和组织关系转入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的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除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档案、组织关系等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
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以其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以其毕业时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函授、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夜大、电大、成人教育等)毕业生的考生身份均为非应届毕业生。
(五)岗位有户籍要求的,历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5月底前具备该岗位要求户籍,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入学前具备该岗位要求户籍。
(六)能确保“三支一扶”两年服务期的完整性,并能胜任所报岗位的工作(如不能保证两年服务期的完整性或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期满考核将评定为不合格,不享受期满考核合格人员的优惠政策)。
(七)自愿签署并遵守《2024年江西省“三支一扶”人员登记表》(附件3)所列个人承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