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行修养,热爱医疗卫生事业;
2.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职业素养、专业知识和心理素质,行业公认、工作实绩突出;
3.具有医学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级及以上医疗卫生专业技术职称,在二甲及以上医院工作满5年,参加过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规培生和医学专业的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不受以上条件限制;
4.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高级职称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三年内认定为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年龄放宽到45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依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