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13日至2006年5月12日期间出生),以身份证上标明的出生年月日为准;取得符合报考岗位聘用要求的副高级专业职称,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博士研究生和取得符合报考岗位聘用要求的正高级专业职称,年龄均可放宽至45周岁。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即毕业证和学位证能通过教育部指定的(http://www.chsi.com.cn)网站验证,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本科专业、研究生目录为主;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能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指定(http://www.cscse.edu.cn)网站验证,国(境)外学历专业须完成学历认证,学历学位认证书中需明确学位和专业领域名称。
6.国内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国(境)外学历须于报名前取得。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条件以《汉中市2024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印发<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汉中市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及紧缺专业人才公开招聘录用办法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人才队伍建设,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专业人才222名。招聘岗位详见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