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职位数量: 3
招聘人数: 6
学历要求: 本科及以上
报名结束
截止日期: 2024-08-05
工作地点: 钦州
公告详情
钦州市钦南区人民医院始建于1992年,前身是钦州市红十字会医院,1996年正式更名为钦州市钦南区人民医院。医院位于钦州市南珠东大街水东路4号,是钦南区唯一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等功能为一体的国家公立二级综合医院,系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胸痛中心广西胸痛中心联盟协作医院、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技术协作医院、国家级爱婴医院,荣获了自治区文明单位、钦州市文明单位、钦州市窗口行业示范点等称号。医院占地总面积2.2万平方米,业务用房建筑面积3.1万平方米,编制病床位240张,实际开放350张。承担着钦南区60多万群众医疗、急救、预防、保健、康复以及基层医疗机构的技术指导和进修培训等任务。医院在岗职工400多人,其中高级职称48人(正高2人)、中级职称99人,硕士研究生学历2人,34人次获评“钦州市五一劳动奖章”、“钦州市青年名中医”、“钦州市优秀医师”“钦州市优秀护理工作者”等称号。
为满足医院发展需要,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医院2024年整体发展规划,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将钦州市钦南区人民医院2024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岗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2024年第二批招聘需求信息表-6名(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二、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二)具备岗位所需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
(三)具备相应的学历、学位、执业证和职称证书。
(四)身体健康,能满足应聘岗位需要。
(五)具有团队精神,有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
(六)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调查的人员,以及受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及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应聘申请。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钦州市钦南区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广西人才网等平台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招聘报名时间:2024年7月25日-2024年8月5日。
2.报名方式:有意向应聘的人员可将个人简历及佐证材料现场投递到医院人事科,或将个人报名材料扫描成1个pdf文件,以“姓名+岗位+学历+职称”命名发送到医院人事科邮箱:qnrmyyrsk@163.com。报名材料包括:个人简历、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提供)、身份证、医师资格证、医师(护士)执业证、现专业技术资格证、规培证等相关佐证材料。
(三)资格审查
医院根据招聘条件、要求对应聘人员简历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纳入招聘对象。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简历筛选:单个岗位报名人数大于1:3时,按个人简历丰富及优秀程度进行前期筛选,择优确定面试人选,报名截止时间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医院电话予以通知面试(面试时间待定),未接到面试通知者为不入选。岗位报名人数未达1:3,按实际报名人数开展面试。
(四)面试与考核
由招聘领导工作小组组织实施面试与考核,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报医院院长办公会、医院党委会审批
将面试结果提交院长办公会、院党委会讨论研究决定拟招聘人选。
(六)体检
由人事科通知拟招聘人员到我院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
(七)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
(八)录用
公示无异议后,按医院通知的报到时间来院报到上岗,逾期未来院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该职位。
(九)备案
招聘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招聘人员的花名册报区卫健局备案。
四、医院招聘人才政策待遇
(一)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待遇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及钦南区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人员同时享受“两个同等对待”政策。“两个同等对待”是指: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五、纪律监督
(一)应聘人员提供的各类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包括成绩单、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证书、规培证书、奖励证书及反映个人实绩的各种材料。对在报名、面试、体检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招聘工作将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
(三)招聘工作由医院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
六、注意事项
医院从未委托或授权任何中介机构、单位进行招聘,应聘人员也无需向任何中介机构、单位缴纳中介费用。凡假借我院名义向应聘人员收受中介费用的单位或人员,医院将保留追究其当事人(单位)法律责任的权利。如有应聘人员试图通过向医院工作人员提供中介费用或任何“好处费”、以期获取“应聘捷径”的,医院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钦州市钦南区人民医院人事科(住院部综合楼12楼)
联系电话:0777-2392483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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