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职位数量: 1
招聘人数: 15
学历要求: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报名结束
截止日期: 2023-05-26
工作地点: 四平
公告详情
为进一步激发我市卫生健康系统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热情,持续加大医疗卫生专业人才储备力度,现面向社会引进医疗卫生专业人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及编制
利用差额拨款事业编制引进优秀医务工作者15人。
二、引进条件
引进对象除具备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所有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能够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有扎根四平、建设四平、服务四平的坚定信心。
(二)诚实守信,吃苦耐劳,身心健康,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表达能力,有较高的综合素质。
(三)年龄为40周岁及以下(1982年5月23日及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时间点为公告发布之日,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已聘任中级及以上职称。
(四)已在四平市内[不含5个县(市)区]公立医院工作满一年以上,与所在医院签订劳动合同书,未落差额拨款事业编制,表现优异,组织认可,群众公认。
(五)研究生学历学位(公办全日制)且研究生的本科阶段学历学位均须为公办全日制。本科及研究生专业均为医疗卫生相关专业。须具有医师资格证书。
(六)已取得本科及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和学位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5.失信被执行人。
6.用第二学历或双学位(第二学士学位、辅修专业学位、双学士学位、联合学士学位)专业进行报考的人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通过邮箱报名,邮箱号为:sprcyj@163.com。
(二)报名时间:2023年5月23日15时至5月26日15时(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考生,报名无效)。
(三)报名要求:报名人员将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的工作经历证明(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毕业证、学位证、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中级及以上职称聘任证明、医师资格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可下载)、《2023年四平市引进医疗卫生专业人才报名表》《2023年四平市引进医疗卫生专业人才报名信息表》及近3个月内的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照片红底,小于100KB)打包成压缩文件(大小不超过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资格初审:依据引才公告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人员须及时登录本人报名邮箱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报名无效。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查询截止时间为5月26日19时。
四、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按引才公告的条件要求,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的工作经历证明(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与所在医院签订的劳动合同书、毕业证、学位证、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中级及以上职称聘任证明、医师资格证书、《2023年四平市引进医疗卫生专业人才报名表》、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A4纸复印)。国外和港澳台高校毕业的,还需出具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及有关证明材料。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引才活动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提供虚假信息或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引进资格。
五、面试
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选(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本次引才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六、体检及考察
进入体检人选到四平市集中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标准按照最新修订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需提供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和所在单位出具的“无违纪情况证明”。
七、递补情形
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从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递补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获得递补资格。
本次引才只进行一次递补。
八、公示
在四平市人民政府网站对拟引进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与考生签订“引才协议”,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九、聘用
根据医院的实际需求情况,符合引才条件人员统一分配到市级相关医院,市委编办、市人社局按照规定办理相关落编及聘用手续。被引进人才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并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引进人才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服务期内不允许报考其他机关、企事业单位或交流调动。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具体时间安排及其它未尽事宜,通过四平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iping.gov.cn)发布,请注意查询,相关信息以四平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为准。
本次引才工作最终解释权归中共四平市委组织部。
咨询电话:0434—3648556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中共四平市委组织部
四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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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siping.gov.cn/zw/tzgg/202305/t20230523_6657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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