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职位数量: --
招聘人数: --
学历要求: --
报名结束
截止日期: 2023-04-07
工作地点: --
公告详情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发[2012]33,以下简称“报名平台”)向社会统一公布,详见《2023号)中明确的回避关系的人员;
6.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尚未履行义务的人员;
7.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8.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9.普通高等院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即2024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三、报名流程
(一)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
报考者应于2023年4月3日8:00至4月7日17:30,登录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home格式(建议jpg以下、高宽比4:3左右。对模糊不清、网络截图、生活照等各种不符合规定的照片将不予通过审核。
报考者必须完整、如实地填写报名系统所要求填写的各项信息,对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其中:个人简历应从高中(中专)阶段填写起,按照高中(中专)阶段、大学阶段、工作阶段的顺序分阶段填写至今(个人简历的时间需连续不能间断);报考有“其他条件”要求岗位的报考者(如生源地、职称、执业资格证书等),应在报名平台中的“报考补充信息”栏中如实填写本人对应的真实情况,未如实填写者将不予通过审核。
报考者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应完整且准确无误,手机号码请务必填写并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保持畅通,因联系方式有误或联系不畅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二)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者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在报名后的一个工作日内,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本人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如对资格初审有异议,须于4月8日17:30前通过报名平台申诉,逾期不予受理。
(三)考试确认
特别提醒:2023年4月9日0:00至4月11日24:00,通过网上资格审核的报考者应登录报名平台完成参加考试的确认手续。未及时确认考试的报考者,将取消考试资格。
(四)打印准考证
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并完成考试确认手续的报考者,应于2023年4月24日8:00后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管直至招聘工作结束,不再另行通知。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或未及时提供合格照片无法下载准考证的,责任自负。
四、资格审核
(一)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是根据岗位资格条件对报考者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比对审核。资格初审时间从4月3日8:00起至4月8日17:30止。
(二)资格复审
由明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采取查看原件等形式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发放《面试通知书》。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未按要求提供资格复审材料,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五、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各招聘岗位笔试均只考一个科目,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及地点:2023年4月29日,笔试考场设在明溪县城区。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应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考试,迟到者取消考试资格。
3.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及合格线将在报名平台及时发布。笔试成绩为笔试卷面分值与各项加分之和,排名以加分后的成绩为准。
4.报考者报考注明“紧缺专业免笔试”及其他免笔试岗位,且该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未超过1:3的,直接参加面试。否则,需参加笔试。
(二)面试
1.面试组织。本次面试由明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综合分析能力、思维反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履职基本知识和能力等。
2.面试人选的确定: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线,面试人选从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的人选中按照每个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不足3倍的,按合格线上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报考者为面试人选。
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名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将在报名平台公布。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线为60分。个别岗位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人数时,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核。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报考者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部分岗位对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所占比例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要求的比例为准。
若2)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部分行业对岗位体检标准有明确规定的,按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自理,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体检的组织。体检由明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除人社部发[2012]65,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2023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取得的时间可延至2023年9月30日、2022届高校毕业生招考的岗位,招聘对象为2021届、2023年、2022年行将期满(期满考核结果应为合格及以上)的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
(二)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人社函[2022]64上可查询认证,并能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与《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5.取得“双学位”、“双专业”(含辅修专业,下同)证书的报考者,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任一学历(位)报考,所学专业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常住户口在三明市的人员;②三明市生源,生源地是指参加全国统一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时的户籍所在地;③三明市内高校2021年、2022年、2023年毕业的市外生源,均视为本市报考者。招聘范围限在“本县”的,按以上原则类推。
(七)加分办法。根据省市有关规定,明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在笔试结束后为符合享受事业单位招聘笔试加分优惠政策的报考者办理加分手续。符合享受加分政策规定的报考者应在5月4日(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向明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调配奖惩股(明溪县东方军路166号劳动大厦四楼)提交相关有效证件,办理加分手续,逾期不予受理;符合加分的人员名单及加分情况将在报名平台公布。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者包括:
1.参加我省或我市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报考者。服务基层项目包括:“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和“服务社区”计划等。符合享受加分政策规定的人员公共科目笔试卷面成绩加5分。
2.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符合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年以上的转业、复员士官加8年至12分;服役满6年的复员士官加4年至5分;荣立二等功以上转业士官、退役士兵另加3分;获得优秀士官和优秀士兵荣誉称号的退役士兵另加1分;伤残士兵另加3分;对长期在边防、高原、海岛等艰苦地区以及从事飞行、舰艇工作的退役士兵除享受以上加分外,可再加3分;入伍前是全日制普通大专以上毕业生(国家统招)的退役士兵,退役后除享受以上加分外,可再加5分。服役前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在籍生,退役后复学就读并完成学业毕业的,视为闽人发[2006]10)沟通,不及时沟通的,造成无故缺考等不必要的资源浪费,按要求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并通报其他相关部门。
(二)报考者在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而造成岗位空缺的,可在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报考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各环节的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经明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并办理聘用登记的人员辞聘解聘,不再递补。
(三)报名平台是发布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和与报考者联系的主要渠道,请报考者注意经常登录网站了解最新通知等考试信息。联系电话:0598-2811115号)执行。
(二)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有关规定执行。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恶意报考、伪造、变造有关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骗取应聘资格的,或在考试、体检、考核中舞弊、欺骗组织的,故意浪费招聘资源的,聘用后不报到的,一经核实,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计入诚信档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县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明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并及时受理和查处有关投诉或者举报。
本通告仅适用于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明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明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1日
相关附件
附件12023年明溪县非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2023年明溪县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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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www.fjmx.gov.cn/zfxxgkzl/zfxxgkml/jgzn/202304/t20230401_189274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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