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其他要求
岗位职责
任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具有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廉洁奉公、诚实守信、客观公正,具有担当精神;
3.熟悉财经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精通会计、财务、审计、金融、税法等专业知识,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取得会计专业高级技术资格,且担任国有大中型企事业单位,会计事务所,上市公司,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企业总部或省级分支机构总部等单位的经济管理部门负责人正职不少于2年或正副职累计不少于5年;(2)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且担任国有大中型企事业单位,会计事务所,上市公司,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企业总部或省级分支机构总部等单位的经济管理部门负责人正职不少于3年或正副职累计不少于6年;(3)取得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从事财务、会计、审计、资产等管理工作不少于15年,且担任二级及以上医院经济管理部门负责人正职不少于5年或正副职累计不少于8年。
4.具有国家认可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专业为财政、经济、贸易类,金融学类,工商管理类,专业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1)为准。出现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该专业目录的情形时,由申报人员提供证明材料,引进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证明及相关材料进行认定。
5.年龄要求最高不超过45周岁,即为1978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其它年龄以此类推)。取得省级及以上财政、卫生健康等部门组织的或相当层次的会计或经济管理高层次人才称号人员,年龄放宽至48周岁。
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其他说明
湘潭市中心医院、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湘潭市第二人民医院、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湘潭市妇幼保健院、湘潭市第五人民医院、湘潭市中医医院、湘潭市第六人民医院、湘潭市口腔医院各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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