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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9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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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其他要求
岗位职责
任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5日(含)至2006年7月5日(含)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含)以上学历或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的考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3年7月5日(含)以后出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2024年鞍山市立山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6.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5日,招聘岗位信息表中对工作经历要求的“2年及以上”均为“2年(含)及以上”,需提供与工作单位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证明。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其他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5日。
7.招聘岗位条件中标明“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专门招聘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2022年、2023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其他人员不能报考。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及考试,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24年9月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招聘条件中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医师(护士)执业资格证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如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确属发证部门延期发证等非应聘人员原因,须在规定时限内提供考试合格和延期发证证明,待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再办理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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