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其他要求
岗位职责
任职要求
应聘基本条件:
(一)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遵纪守法,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道德。
(二)遵守学术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教学科研业绩突出。
(三)身体健康,能胜任教学、科研、医疗一线工作。
(四)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突出的学术成果,具有承担高级别、高水平科研项目的能力,能够胜任研究生培养及核心课程讲授任务。
专业要求:体育教育训练学或体育(篮球、足球、健美操专项优先)、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医学类本科临床医学背景博士优先)
备注:高层次人才引进分为五个层次,各人才层次应聘要求详见公告正文
其他说明
引进人才待遇:
(一)第一层次至第三层次人才待遇面议。
第四层次人才,人才引进费(税后金额):80万元。
第五层次人才,人才引进费(税后金额):40万元。
(二)根据国家、省及学校的相关政策,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工资待遇,第四层次人才按专业技术四级岗位标准发放工资(4年),第五层次人才未获得副高职称的,聘专业技术八级岗位,享受专业技术七级岗位工资待遇(4年);已获得副高职称的,聘专业技术七级岗位,享受专业技术五级岗位工资待遇(4年)
(三)科研启动费,第四层次人才20-40万元,第五层次人才5-10万元。
(四)博士试用期满经贵州省主管部门批准后,可申请发放博士津贴800元/月。优待人才享有“优才卡”服务等
(五)可申请办理珠海市户口。
(六)可申请入住校区教师公寓。
(七)可安置配偶工作
1.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且不超过40周岁或副高职称且不超过45周岁的人才配偶,按照贵州省当时的人才政策,以事业编制安置工作。
2.具有本科学历学位且不超过35周岁的人才配偶,按校区非编制职工安置工作,并给予非编制职工相应待遇。具有本科以下学历的人才配偶,校区不再安置其工作。如高层次人才入职后业绩突出,以我校为申报单位获批两项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地区基金、西部项目或青年项目)或一项面上项目(一般项目)的博士,其配偶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符合当年贵州省相关政策的,可以事业编制安置工作。同时协调高层次人才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问题。
(八)对教学、科研、创新创业、社会服务成绩突出的给予奖励。科研成果根据学校科研评价标准进行评价并兑现奖励。
(九)有公派到国外境外进行科研、访学等深造的机会和平台。
(十)优秀青年人才根据我校“12345”未来人才培养计划项目给予重点资助培养。
成长通道:
学校高度重视人才培养,在现有国内访学、国外研修等各级各类人才培养路径的基础上,积极搭建人才成长通道。2021年在贵州省率先出台了《“12345”未来人才培养计划》。即由学校及各直属附属医院出资用5—8年时间培养“12345”未来人才,具体情况如下:
100名“临床名医”;
20名“科技菁英”;
30名“教学名师”;
40名“医技名匠”;
50名“管理先锋”。
应聘材料:
简历、相关证件(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职称证、身份证、获奖证书等)复印件(扫描件)、学术成果及近期生活照一张。
公招热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