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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其他要求
岗位职责
任职要求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27日-2006年5月27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27日以后出生);
3.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4.热爱卫生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要求)。
(二)应聘岗位具体条件
招聘岗位条件具体要求按《邢台市卫生健康委2024年委属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专业名称及代码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国家对专业归类有过调整、专业名称或代码有所变更的,与所设专业属前后衔接关系的专业,视为同一专业。凡涉及到年龄、工作时间及学历等需要进一步确定时间的,具体时间计算日期均截止2024年5月27日。
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岗位信息表中部分具体条件的说明:
1.岗位条件表中的“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包括以下人员:
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
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2年、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2.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或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公招热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