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无违法违纪记录;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等,不允许以辅修专业报名。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无不良嗜好;
5、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6、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
7、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3年5月16日以后出生);
8、应届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30日;
9、具备招聘单位及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10、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在禁考期间的;
(3)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回避规定》、《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所列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