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港、澳、台及国外院校专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为准,专业参考教育部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及《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等。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4.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报考年龄计算:30周岁及以下为1993年5月19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为1988年5月19日以后出生。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即2024年5月19日。
5.符合招聘岗位学历、学位要求(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学历证、学位证等);
8.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9.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30周岁及以下,取得助理会计师资格证,博士学历学位放宽至35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