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引进范围为2024年应届毕业生(含2022年、2023年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报考人员需具备如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较强的组织、实践能力;
3.适应岗位需要,具备所需要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能够服从引才单位安排;
4.身心健康,在校期间综合表现优秀,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心理素质,符合录用体检标准;
5.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93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大学学制5年及以上的毕业生,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相应放宽1岁;
6.硕士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时间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
7.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
8.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