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能吃苦耐劳。
(三)具备下列三个条件之一:
1.具有正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取得博士学位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
2.具有副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
3.具有紧缺专业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取得硕士学位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
符合《平湖市人才分层分类目录》中的顶尖人才、省级及以上高端人才或获得省级及以上相关荣誉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上述引进对象须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引进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执业医师注册的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符合岗位要求。相关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时间为2024年5月7日之前。年龄不超过40周岁是指1983年5月7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本次计划招聘34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安排详见公告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