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计划表)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热爱卫生事业;
(四)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五)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1988年5月6日以后出生);
(六)龙泉市内国有企业在职人员报考需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龙泉市外委培生报考需经委托培养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龙泉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委培生不得报考。
(七)须具有各招聘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的人员,须在2024年5月6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1.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护士资格或成绩合格证明;
2.其余人员须在报名前取得护士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