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职位数量: 5
招聘人数: 32
学历要求: 本科及以上
报名结束
截止日期: 2024-09-12
工作地点: 清远
公告详情
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医师,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招聘方案:
一、应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在公开招聘(录)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
二、专业要求和人数
单位 | 岗位名称 | 岗位简介 | 招聘 对象 | 招聘 人数 | 学历 | 专业 | 年龄 | 其他要求 |
清远市第三人民医院 | 精神科学科带头人 | 从事精神病科相关工作 | 往届毕业生 | 2 | 研究生及以上 |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 | 45周岁(含)以下。 | 医学博士学位,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5年及以上三甲医院工作经验,在三甲医院曾担任或现任科室负责人(或学科带头人)者优先。 |
清远市第三人民医院 | 精神科医师 | 从事精神病科相关工作 | 往届毕业生 | 10 | 研究生及以上 |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 | 35周岁(含)以下。 | 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者优先,中级职称者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高级职称者年龄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 |
清远市第三人民医院 | 精神科医师 | 从事精神病科相关工作 | 往届毕业生 | 10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精神病学 | 35周岁(含)以下。 | 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者优先,中级职称者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高级职称者年龄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 |
清远市第三人民医院 | 内科医师 | 从事内科相关工作 | 往届毕业生 | 5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 | 35周岁(含)以下。 | 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者优先,中级职称者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高级职称者年龄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 |
清远市第三人民医院 | 中医师 | 从事中医相关工作 | 往届毕业生 | 5 | 本科及以上 | 中医学 | 35周岁(含)以下。 | 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者优先,中级职称者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高级职称者年龄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 |
三、福利待遇
(一)精神病与精神卫生专业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者,享受医院列编职员基本工资待遇,给予博士津贴7000元/月;20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提供3年租房补贴2000元/月。
(二)精神病与精神卫生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者,享受医院列编职员基本工资待遇;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给予硕士津贴72000元;未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给予硕士津贴48000元;
(三)精神卫生专业学科带头人,享受医院列编职员基本工资待遇,给予360000元人才补贴。提供3年租房补贴2000元/月。
(四)精神卫生专业主任医师,享受医院列编职员基本工资待遇,给予252000元人才补贴。
(五)精神卫生专业副主任医师,享受医院列编职员基本工资待遇,给予144000元人才补贴。
(六)精神卫生专业医师,完成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者,享受医院列编职员基本工资待遇,给予48000元人才补贴。
(七)已取得执业医师证的精神卫生专业医师,享受医院列编职员基本工资待遇,给予24000元人才补贴。资按科室实际情况发放。
(八)其他待遇可面谈。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环节:准备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执业证、资格证等相关专业证书扫描件,在投递简历时一并上传。
(二)其他环节:【面试】--【试工】-【体检】-【公示】-【聘用】
五、简历投递
招聘采取网上投递简历的方式,投递邮箱:qysdsrmyy@sina.com。各位应聘者请严格按照报名要求上传相关证件扫描件,我院将组织专家对应聘者简历进行择优筛选,投递的简历不符合简历制作要求的人员,将不予考虑。符合择优条件者将电话通知参加应聘考试。
六、考试方式及内容
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通过人员名单会在医院微信公众号和医院官网主页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医院有关规定安排体检。
七、体检
面试通过的应聘者,医院安排试工,试工通过者安排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聘资格。
八、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人员名单会在医院微信公众号和医院官网主页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医院有关规定安排入职。
九、关于递补调剂的说明
因体检不合格、试工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根据实际情况,可在同岗位考试合格者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等额递补。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涛
联系电话:0763-3397973
邮箱:qysdsrmyy@sina.com
清远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4年8月9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qysdsrmyy.com/Recruitment/Detail/10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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