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职位数量: 4
招聘人数: 若干
学历要求: 本科及以上
报名结束
截止日期: 2024-06-14
工作地点: 石嘴山
公告详情
为加快医院人才队伍建设和省级区域医疗中心人才储备培养,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政办规发[2023]9号)、《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20]65号)、《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宁卫发[2022]112号)等政策文件精神,现就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及其所属医院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医院简介
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是由总院、5家分院和1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组合而成的医疗集团。其前身由宁夏煤炭系统38家企业医院、卫生所组合而成。现有职工1665人,其中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36人,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346人。1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4人入选自治区塞上名医,1人入选自治区托举人才,1人入选自治区医疗骨干;61人入选市级各类人才;12人次在国家级专业委员会任职,52人次在自治区各专业委员会任职。总编制床位1348张。总院位于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始建于1967年,是集医疗、教学、科研、矿山救护、预防保健、健康促进、康复、医养、中西医结合为一体的三级乙等综合医院,2020年挂牌宁夏职业病防治研究所。是国家级“爱婴医院”、国家安监总局矿山医疗救护中心宁夏分中心、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集团宁夏分院、中国煤矿尘肺病防治基金会定点医院和科研基地、国家卫健委国际紧急救援网络医院、国家首批“分娩镇痛试点医院”。是宁夏医科大学教学医院,自治区“健康促进”试点医院、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定点医院、“互联网+医疗健康”试点医院、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单位、第一批罕见病诊疗协作网络医院、“光明扶贫工程”定点医院、职业病管理专业委员会主委单位、职业健康体检和职业病诊断单位。其中,职业病防治科为自治区优势专科,入选国家级重点专科建设项目;骨科、麻醉科、妇产科为石嘴山市级重点专科,骨科入选自治区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医院相继成立职业病防治中心、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胸痛中心、肿瘤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等十大中心,目前正向着建设高水平省级区域医疗中心目标迈进。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和专业匹配、人岗相适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与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适当简化程序相结合;
(三)坚持上级主管部门宏观管理与医院具体落实自主招聘工作相结合。
三、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博士研究生3人;硕士研究生24人(符合“两个同等对待”条件的本科生也可报名);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本科生91名。招聘岗位的具体范围、条件及其他有关事项等详见《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及其所属单位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指1988年5月29日以后出生,40岁以下指1983年5月29日以后出生,45岁以下指1978年5月29日以后出生;
6.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及其所属单位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各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仍在惩戒期的;
5.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仍在记录期的;
6.定向培养人员服务期未满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
7.新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
8.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全日制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9.已招聘的特岗教师;
10.现役军人;
11.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方式
博士研究生采取“专业能力考核”的方式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招聘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其他岗位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招聘。
六、招聘流程
(一)发布招聘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5月29日,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官方网站(http://wsjkw.nx.gov.cn/)、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官方网站(https://www.nxdwyy.cn)、宁夏公共招聘网(http://www.nxjob.cn/)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14日18:00(以提交报名表显示的发送日期及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考生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即可),每名报名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1)网络报名:符合报名条件人员扫描二维码进行网络报名(请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扫码提交),每人仅能申报一个岗位。报名者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伪造、涂改报名材料,或报名材料、信息不实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即可报名(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2)现场报名: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可前往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人事科现场报名,地址: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鸣沙路石嘴山日报社对面宁夏第五人民医院行政楼四楼408办公室,联系电话:0952-3817217、0952-3817216。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核方式,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医院官网将发布资格审核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官网,医院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审核时, 报名人员须提供填写完整的报名表(附件2)和资格审核表(附件3)一式两份(A4纸正反打印),并携带身份证、执业医师资格证、历次毕业证、历次学位证、历次教育部学历认证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若无法提供合格证书须提供由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开具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成绩合格证明)、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对于2024年应届毕业生,2024年7月31日前需按期毕业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2024年无法提供合格证书原件的,需提供达到国家理论成绩合格线的证明),否则不予聘用。
确因各种原因不能现场参加资格审核者,可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审核,审核时除须提供相应的资格审核资料外,还须提供《资格审核委托书》(附件4)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或在资格审查结束时仍不能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的,视为弃权,取消应聘资格。此次招聘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应聘条件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四)笔试。
1.时间:以医院通知的具体时间为准。
2.地点:以医院通知的笔试地点为准。
3.方式:笔试采取闭卷考试,考试科目为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60分钟。笔试当天请考生准时到场,并携带身份证原件和盖章合格的《资格审核表》(附件3),逾期10分钟不到者视为自动弃权,取消笔试资格。
4.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制作也不提供复习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5.笔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不到3:1的,经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同意,可减少招聘人数、降低开考比例或取消岗位。
(五)面试。
1.时间:在笔试结束后进行,具体时间以实际发布为准。
2.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多功能厅(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朝阳西街168号)。
3.方式和结构:根据医院实际和岗位需要,面试采取半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试与岗位有关专业能力和技能、技术水平,形式为现场问答。
4.面试成绩的计算方法:面试满分为100分,其中综合素质分值占20%,专业知识分值占80%。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百分制)的,取消应聘资格。面试成绩按照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总成绩低于60分者取消录取资格,总成绩出现并列时,由医院通过一定方式组织加试。
(七)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情况排名,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1.体检。
(1)体检工作由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负责组织实施,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对体检工作进行监督。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应聘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体检项目,未按要求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3)体检地点及费用:体检地点在本院之外的县级以上综合公立医院进行,费用由应聘者承担。应聘者申请复检的由应聘者承担相关费用,复检只能申请一次。
2.考察。
(1)体检合格列为考察对象的人员,由医院负责实施考察。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3)考察中如发现因个人品德差、有不良政治或诚信记录、弄虚作假等行为且被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在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前解除处分或超过处分期的除外),并确有事实依据,经上一级纪检监察部门书面确认的,可取消招聘资格。
(八)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经医院党委会议研究,报请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批准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官方网站(http://wsjkw.nx.gov.cn/)、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官方网站(https://www.nxdwyy.cn)公示7日。
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不符合聘用资格条件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事实后再研究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医院向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正式报送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医院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七、岗位递补
(一)递补情形。
1.在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阶段因应聘者自愿放弃或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总成绩不低于60分的考生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阶段因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或不符合聘用条件,核实后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总成绩不低于60分的考生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不递补情形。
1.拟面试人员名单公示公告发布后至面试结束,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聘用批复文件印发之日起,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八、其他事项
(一)凡涉及本次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医院自主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同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研究决定。
(二)因其他重大事项影响导致本次招聘时间、方式等事项调整的,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研究作出合理安排,并在医院官网发布补充公告或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
(三)对招聘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应聘人员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参加面试的所有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情形的,以及其他可能影响面试公平因素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不主动回避的,经查实,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五)考生要提供正确的联系方式,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九、咨询与监督
咨询电话:0952-3817217(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人事科)
监督投诉电话:0952-3817218(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室)
地址: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鸣沙路石嘴山日报社对面宁夏第五人民医院行政楼四楼408室(人事科)、404室(纪检监察室)。
1.附件1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及其所属单位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doc
2.附件2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及其所属单位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3.附件3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及其所属单位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资格审核表.doc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sjkw.nx.gov.cn/xwzx_279/tzgg/202405/t20240529_45533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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