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职位数量: 见详情页
招聘人数: 22
学历要求: --
报名结束
截止日期: 2024-01-12
工作地点: 广东
公告详情
深圳市坪山区教育局2023年秋季面向全国公开选聘教研员共2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
全国教育系统目前在岗的优秀教师。
二、选聘岗位
选聘岗位20个,具体岗位详见《深圳市坪山区教育局2023年秋季面向全国公开选聘教研员岗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教研员岗位职责如下:
(一)负责中小学相关学科的教学研究与指导。
(二)负责中小学相关学科的教学业务管理。
(三)负责中小学相关学科的教学质量监控。
(四)承担中小学相关学科教师的培训,辅导、培养年轻教师的成长。
(五)负责中小学相关学科的课程开发与管理。
(六)负责中小学相关学科的课题开发与研究、成果总结与推广。
(七)负责中小学相关学科的竞赛和其他学术活动。
(八)为教育局提供相关决策咨询与服务,为学校、教师提供指导服务。
三、报名人员条件和有关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关要求
1.报考专业
报考者的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专业是否相符,参考《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2)。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表》规定的学历层次相对应。
2.年龄要求
按《岗位表》“岗位条件”中要求的年龄报考,岗位“最高年龄”要求为45周岁,报考人员必须是1977年11月17日之后出生。岗位“最高年龄”要求为50周岁,报考人员必须是1972年11月17日之后出生。
3.工作经历要求
要求在教育系统从事相关学科教学、教研工作的工作经历,可按自然年或学年计算。报考者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见附件3),以及该工作时间段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工作合同、工资单等(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工作合同、工资单在资格审查时可暂不提供,但必须书面保证,最迟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时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23年11月17日9:00至2024年1月12日17:00。
2.方式:本次选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系统网址:psqxpjs2023.htirc.cn。
3.报名须提供的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
(2)《深圳市坪山区教育局公开选聘教研员报名表》(见附件4);
(3)所有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证明(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出具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
(5)工作经历证明;
(6)其他获奖或任职经历等证明材料;
(7)证明本人符合选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书面材料;
(8)承诺书(见附件5)。
报名时需准确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并将以上材料以图片或PDF的形式上传到报名系统中,本人手写签字处需按手印。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者需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选聘岗位要求不符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2)报考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选聘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报考及选聘资格;
(3)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
1.根据选聘条件和报考者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以短信方式告知。所有符合资格报考者均进入资格复审,根据岗位选聘条件,由深圳市坪山区教育局组织招聘单位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进行复核确认。复审结果以短信方式告知。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2.面试人选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3比例择优确定;若岗位报名人数少于拟聘用人数的3倍,则所有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都列为面试人选,报名资料由坪山区教育局留存。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zpsq.gov.cn/)公布。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2.面试形式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报考者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评委评价采取百分制评分,由坪山区教育局划定面试成绩合格线,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在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选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同一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由坪山区教育局组织有关专家组成选聘委员会确定体检人员。面试成绩合格线、面试成绩、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四)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在深圳进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结果以短信方式告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坪山区教育局组织招聘单位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进入考察阶段的人员应提交《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授权书》(附件6),不提交授权书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六)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所聘人员按深圳市岗位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实施管理,享受规定的薪酬待遇。
(七)递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在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名人员中按照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并按照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五、其他事项
(一)相关职称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3年11月17日。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的,证书落款时间必须在此日期之前(只是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但至2023年11月17日尚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且所取得的证书类别必须与岗位要求相一致。
(二)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三)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四)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五)招聘查询网址:“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zpsq.gov.cn/)。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本公告由深圳市坪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八)选聘咨询电话:0755-84622637。
深圳市坪山区教育局
附件1:深圳市坪山区教育教育局2023年秋季面向全国公开选聘教研员岗位表.xls
附件3:工作经历证明.doc
附件5:承诺书.doc
附件6: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授权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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